- Jul 13 Sun 2014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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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高普考報考及錄取人數之消長
- Feb 10 Mon 2014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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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效果看得見!】國中小家教(臺中南區)
有熱忱的家教教師!見以下教學經驗與教學理念:
我對教學很有熱忱,曾教國中英語,將該位學生英語從二、三十分提升至六、七十分。至目前為止共已教兩年多了。我曾是兒童美語助教,學到許多教兒美的技巧和方法,也應用在教學上,此外,亦曾是國小課輔教師。我教的學生沒有不進步的(包含非英語之科目),就算基礎極差,也會想辦法使其提升!自己不是只教英語,還教學生讀書方法與終身學習的觀念。
教學理念:我針對學生的英語程度,藉由每次上課的訓練,將其英語提升,期盼藉由我的協助能讓學生的英語學得越來越好!在語言教學方面,教育理念的核心思想,是讓學員對語言產生興趣,與生活作連結,按部就班地學習語言(如英語),進而以後不管是面對各種考試,不再感到恐懼,甚至愛上英語!我有教過一些家教的學生一開始英語成績很不理想,但藉由每次上課之個別教學與反應、逐漸提升其程度,他們的英語變得很不一樣!還有,一次就將英語的骨架建立起來!
課輔伴讀:多年教學經驗(自己本身也有在教─目前是教國小英語及課輔家教),教學生動有條理,課程淺顯易懂,化繁為簡,達到融會貫通,舉一反三之學習效果。隨時提供學習、準備方向及課程重要內容,指導學生有效讀書技巧和解題關鍵,幫助學生學習。
自我特色:自己在教學時,不只教課內的,還會告訴學生學習的經驗、方法及道理。自己有良好的學習能力、講解能力佳、認真負責、耐心及細心、具服務熱忱、溝通能力和因材施教。
- May 16 Mon 2011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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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百年五月十一日總統公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條文
- May 09 Mon 2011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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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年五月四日總統公布「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全文 26 條
(總統公布條文通常和立法院公報相同)
- Apr 30 Sat 2011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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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OO年四月十五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之條文
中華民國 100 年 4 月 15 日立法院第 7 屆第 7會期第 9 次會議通過(公報初稿資料,以總統公布為準)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產製及進口特種貨物或銷售特種勞務,均應依本條
- Apr 15 Fri 201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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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稅三讀通過 回溯二年 擬提前6/1上路(100 (2011).4.15)

圖:擷取自公視晚間新聞
立法院今天順利三讀通過「特種貨物稅和勞務稅條例」,俗稱奢侈稅條例,未來非自用住宅1年內轉手要課徵15%奢侈稅,1~2年內轉手要課徵10%,售價超過300萬元的客車、遊艇、飛機等課徵10%奢侈稅,最快6月1日就可順利上路,減少或縮短市場的不確定期,並加強宣傳讓民眾了解自用住宅不是它的課徵範圍,以免人心惶惶。課徵奢侈稅被視為政府重要指標政策;若六月實施,可比原訂七月一日提早一個月落實政府「居住正義」的主張。
府院3月拍板要課徵奢侈稅,總統清明節當天更親上火線,宣誓推動奢侈稅和居住正義的決心,立法院財政委員會4月6日初審通過奢侈稅草案,僅將原先豁免項目「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刪除,同時也將珊瑚剔除課徵範圍。
立法院上周將奢侈稅草案排入議程後,朝野今天(4月15日)上午順利三讀通過,成為立法院罕見不到二周就三讀通過法案。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不排除6月1日上路。他強調,絕大多數國人都不用擔心被課到奢侈稅。
財稅官員表示,如果奢侈稅在六月一日實施,依兩年條款,即二○○九年六月二日以後取得的非自用房地,若在兩年內即出售,就要被課奢侈稅。
- Apr 12 Tue 2011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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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稅 最快15日三讀通過(100.4.12)
據媒體報導,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在今(4月12日)將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奢侈稅)排入15日院會討論事項第1案,在朝野黨團無異議前提下,最快15日逕入二讀、進行三讀程序。按照規劃,行政部門可望在6月1日讓奢侈稅上路,比原訂的7月1日還提前1個月。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謝國樑中午在程序委員會表示,大家相當關心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國民黨團建議列為15日院會討論事項的首案,當天順利二、三讀。他也要求,財政部應儘快訂定施行細則,儘速上路。他說:『那我們黨團非常希望這個案子能夠在禮拜五順利二、三讀,所以我們也呼籲朝野政黨一起對於「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做最後努力,讓禮拜五的二、三讀能夠順利。』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也支持修法,表示一定會讓法案順利通過。他說:『會通過,沒問題!』
此外,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江玲君等人提案修正菸酒稅法,要求中央主管機關增加菸稅,由現行每千支徵收新台幣590元,增加到1590元,希望以價制量,保障民眾健康;另提出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草案,將禁止吸菸範圍擴及所有室內空間等,也排入15日院會報告事項。(100 (2011).4.12)
延伸閱讀:
- Apr 09 Sat 201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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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人法昨三讀通過
為了配合政府組織再造、精簡人事,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行政法人法,行政法人法是政府組織改造的基本法之一,目的是用來活化組織、加強行政效率,未來政府可設立行政法人,以便讓政策執行更具彈性與效能,並適當縮減政府規模,同時可引進企業經營精神。目前預定五個行政機關將改造成行政法人機構。7年前先行改制的國立中正文化中心 (兩廳院),在行政法人法尚未通過前,先行以行政法人組織試行,是最早實施行政法人的機構。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趙麗雲、立委呂學樟在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行政法人法後,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並邀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長吳泰成出席。趙麗雲表示,7年前先行改制的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在行政法人法尚未通過前,先行以行政法人組織試行,自籌款已經從30%提升到47%,組織成員也從286人下降到220人,組織效能已經有所提升。國民黨立委呂學樟說,因為有些研究機關,比方說中正兩廳院、中山研究院,他們的研究人員或藝術總監不可能通過國家考試,現在透過行政法人設立,就可以進用專業人才。行政法人立法後,賦予管理上比較有彈性、提升服務效能,他所執行的任務涉及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者的公共事務。
吳泰成表示,這次通過的法案是「全世界最合理可行的行政法人法」,目前行政院配合組織改造與立法院通過的附帶決議,慎選5個行政法人先行推動,分別是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國防部)、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教育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部)、台灣電影文化中心(文化部)、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科技部),未來將逐一制定個別組織條例。未來政府可依法將所涉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但又不適合交民間或行政機關推動的「特定公共事務」,以設立「行政法人」的組織型態來推動執行,將有助於提升政府整體的服務品質與效能。
三讀通過的條文增設行政法人董監事的評鑑與退場機制,董理事總人數上限為15人,監事上限為5人。董理事長及執行長初任年齡不得超過65歲,如在任期屆滿前便年滿70歲者,應立即更換。相關董監事及其配偶、二等親內的親屬不得與該行政法人有買賣等交易行為。董監事如有行為不檢、行政法人評鑑連續2年未達標準等不適任行為,得予以解聘。另外,行政法人如果接受政府核撥經費超過預算一半以上,年度預算須送到立法院審議,行政法人每年也須向監督機關提出營運分析報告,並到立法院備詢。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行政法人法公布施行3年內,改制行政法人數以不超過5個為原則,行政法人成立3年後,將評估檢討其績效。
- Apr 08 Fri 2011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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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免課奢侈稅(表格)(100.4.6初審通過的版本)
- Apr 06 Wed 2011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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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審查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說明(100.4.6)
行政院為健全房市及強化租稅公平,送請立法院審議之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今日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大致上皆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該條例草案分總則、稅率及稅基、稅額計算、稽徵、罰則及附則等6章,共有26條文;主要內容如下:
1. 將持有2年以內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符合一定條件之土地移轉及符合一定金額之高價貨物與入會費納入課稅範圍。
2. 將房屋或土地所有權人、產製廠商、進口特種貨物收貨人或持有人及銷售入會權利之營業人等,明定為納稅義務人,並規範課徵時點,以利徵納雙方依循。
3. 將合理、常態與非自願性移轉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土地、或其他特殊情況之特種貨物排除課稅或納入免稅範圍,以符合本條例立法意旨。
- Mar 28 Mon 2011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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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安寧權的判決] 半夜跑跳吵 判賠樓下13萬
桃園縣王姓男子住豪宅卻不得安寧,因樓上陳姓住戶的兒子常在深夜吵鬧、踱步,他和妻子「被吵到快瘋掉」,時間長達三年,夫妻長期失眠,向法院訴請賠償,桃園地院以樓上住戶確實造成樓下鄰居難安寧,判賠十三萬元,為少見維護安寧權的判決。
- Mar 27 Sun 2011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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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賣寵物 自家生的也違法
據報載,民眾喜歡在網路上交易寵物,網路寵物交易,看似方便,其實已觸法。北市府動保處表示,賣方若未標示許可證字號,已違反動物保育法,最高可罰7萬5000元。
此外,網路寵物交易網站常有「假認養之名、真買賣之實」行為,已違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