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男子騎機車載女友夜遊,他讓女友坐前座,男子的前胸貼著女友的後背騎車,親暱騎車的浪漫,被攔檢的員警認為是危險駕駛,開單重罰1萬2000元,李不服,向法院聲明異議。 他說,當天載女友到烘爐地山區夜遊和拜拜,下山時因山區氣溫低,他體貼地讓女友坐前座,希望用體溫替女友保暖;他認為員警以危險駕駛為由開單處罰過重。

法官認為員警開單確有不當,李雖未必構成危險駕駛,但仍有違規之嫌,因此撤銷原罰單,依未依規定附載人員為由罰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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