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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聯合報及中央社九日報導,法務部將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改制為司法官學院,但設立司法官學院,引來司法院關切,司法院希望司法官學院應讓法官與檢察官分流受訓。司法院指出,法官和檢察官的屬性、定位、功能不同,應分開受訓,由棣屬司法院的司法人員訓練所訓練法官、檢察官學院訓練檢察官。

 

新建的司法人員研習所預定明年底完工,容訓量一O六九人,應足供法官職前及在職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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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可詳閱

聯合報十日報導司法院:法官、檢察官 應分開受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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